初夏

一苇 发表于 2008-04-29 15:56:06

天热了

像一支小号

清脆   响亮  畅快

下午

快要薄暮的夕阳

在每一个枯燥建筑的外立面

让它们看上去

像一个个垂手等待的人

瞬间就生动起来

因为

在心里

它们像一直陪伴我的人

陪伴着那个

在初夏的傍晚

匆匆赶着回家

却在轻轨的窗口

发呆

微笑的

那个

有些疲倦

却渴望自己依然年轻的

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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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心想事不成”续)

一苇 发表于 2008-04-27 11:08:21

        最近我疑问比较多,咳,其实一直疑问就比较多。


        还是那个“心想事不成”的问题,有没有若干年后遇到,那人还是那么谈吐有趣、玉树临风呢?当然,肯定他也是老了,但老得更有气质了呢?身边照样有一位神仙眷侣。

         会有吗?那该怎么办?

        是该检讨自己,这么多年,都没有进步呢?还是该赞叹自己,当年小小年纪就那么有眼光?

        不过年纪小的时候,大多没什么眼光,这倒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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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想事不成

一苇 发表于 2008-04-27 10:29:27

        参加一个笔会,买了一套书,都是基督徒作者的文字。坦白说,有的喜欢,有的不喜欢,虽然我必须承认,所有的作者都有相当的文字功底,而所有想要赞美和感谢的情感也是真实的。

       但我一直认为,不彻底打开自己内心的黑暗和怀疑,是无法把同样的从纠结、犹豫到豁然开朗的心路历程传递给别人的。全然展示最终的甜美和丰富,是自己跟神的交流,但神既然拣选你拿起这支笔,除了他想听见你的心声,我想他更希望你能让他人,特别是那些不信的人也能看到,听到,被感动,从而认识他。

真实,是最具有力量的东西,但真实需要勇气,不是人人都能做到,也不能要求人人都做到。因为美化和掩饰自己,仍然还是人的本能。

一直喜欢的张晓风,也是主内的姐妹,我很开心。喜欢书里她的这篇文章,也是觉得可能会像开启我一样,开启别的人,所以想特别抄在这里,跟大家分享:

过年了,我们祝福别人“心想事成”。那么,有没有人肯相信“心想事不成”,也可能是一项更大的祝福呢?

年少的时候,一个柔发及肩的女子或一个黑睛凝静的男子,都能令我们目眩神迷、魂不守舍。但那人却始终并没有发现你的那把幽埋在心底深处的熔岩一般的恋火。你祈祷、你哀告,你流泪,你说:“让那人看见我吧!让那人钟情我吧!”

然而神明不理你,天地也麻木漠然,没有一点同情。你哀婉欲死,事情就这样结束了,可是,二十年后,你又看见那人,那人风华已老,谈吐无趣,那人身旁的配偶也伧俗黯败。你惊讶万分,原来那人并不出色,原来当年上苍不曾俯听你的祈求是一项极为仁慈的安排。你其实另有仙侣,你原来命中注定要跟更好的人生出更好的孩子,你所渴望的虽然不曾“心想事成”,但事情却发展得更好,超乎我们的祈求和梦想。

。。。。。。

我祈望绝世的美丽,奇迹并没有发生,你说,如果蜜蜂没有索取金冠,蚂蚁没有祷求珠履,你又何须湖水般的澄目或花瓣似的红唇呢?一双眼,只要读得懂人间疾苦,也就够了吧?两片唇,只要能轻轻吟出自己心爱的古老诗句,也就够了吧?

我向往聪明,我梦想自己是天纵之才,但你背过脸去,对我的陈述不予理会。你说:“孩子,我爱你,我何忍吧这么锋刃的利剑给你?你会因而皮破血流,筋断脉绝的。你就用你那一点点小才干去努力、去困顿、去撞头、去验证吧!你在百思不辨、千思不解之余收获的心得,其实反而更能和世人对话。才高八斗之人如万丈瀑布,壮观虽壮观,其下却难于汲水。你就安心做一注小小山泉,涓滴不绝,可鉴可饮,不是也很好吗?”

。。。。。。

“让我全然健康,无病无痛,这一点,总不算要求过分吧?”

“不,”你说,“我赐你友谊,你和你的朋友会因同病而相怜,且相恤相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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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骨柔肠

一苇 发表于 2008-04-24 14:00:14

        N问,封面上的这个男人是谁,是演员吗?我说不是,是巴别尔本人,很漂亮,是吧?忽然觉得漂亮一词,对于巴别尔是个很严重的侮辱,应该是很有气质。但我也很快翻到这本书的图片部分,指给他看巴别尔被捕后的身份照,那是两张精神状态完全不同的照片。前者是个以自己的才能和思想为傲的、自尊的作家,后者是倔强的,同时也是迷茫的,面对自己无所适从、也无法理解的命运和人生。

       “我完全无罪,我从未做过间谍,我也没进行任何反对苏维埃的活动。审问时我的证词,是自我诽谤。我只有一个请求,那就是允许我完成我最后的作品……”巴别尔在狱中最后写道。

       在生命的终结,知识分子依然是天真的。

       看着巴别尔的照片,觉得很像自己熟悉的那种脸孔,倔强,自负,自尊,但很容易折断,看似坚毅,实际内心冲突软弱,在心灵上很容易被击垮。巴别尔也许就是明白了自己的宿命,所以才一直跟自己作战,同时把那些惨烈的战争变成了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的最重要的痕迹。

       这本书开头,编者王天兵写的“巴别尔的秘密”,算是这本书一个重要的注解。巴别尔的犹太情结,以及与之针锋相对的哥萨克情结,贯穿了他的一生。有了这把钥匙,才能开启这扇血与铁浇灌的大门,上面布满了荆棘和怪诞的图样,但只要看过一眼,就渴望着走进这扇大门,想知道那里面究竟藏着怎样的风景。

       王在文章中写道,1905年,十一岁的巴别尔曾经目睹了沙皇雇佣的哥萨克骑兵血洗犹太区的情形。而身为犹太人的巴别尔一家幸免遇难。巴别尔在他后来的小说中,多次提到一个犹太孩子在大屠杀中的遭遇。

       1920年,在文学界已经崭露头角,而且得到高尔基赏识的巴别尔隐姓埋名加入了凶猛的前苏联红军第一骑兵军。这个戴着细圆边眼睛的犹太人开始跟着这些骁勇善战的哥萨克人转战南北。如果巴别尔还活着,我很想问他一个烂俗的问题:“当你跟那些曾经给了你童年最恐怖记忆的人生活战斗在一起的时候,你都想了些什么?”

       但我知道,深深被恐惧折磨着同时尤为骄傲的人,不会告诉你内心最隐秘的挣扎。他的挣扎都在他的文字里倾泻殆尽。也许,在他短暂的一生中,只有当他摊开纸,提起吸满墨水的笔的那一刻,他才能真正平静下来,在只属于他自己的隐秘世界里暗暗疗伤。

       “当他目睹骑在马上、面无表情地血洗犹太区的哥萨克时,就像那种处于极度恐惧中的孩子一样,真想从自己的躯壳中逃逸出来,变成另外一个人,对屠夫们既充满恐惧,又暗自崇拜。。。。也许,那个目击对犹太人的大屠杀的孩子,早就已经洞悉了饱学的心灵在强悍的肉体面前的无能;也许,他已经彻悟了激情暴力比有理有节更接近生命的本质,从而,也确定了未来生活和艺术追求的倾向。

       这就是巴别尔的秘密:在腥风血雨的征途中,他直面那像一颗被砍落的头颅的太阳;在危在旦夕的战场,他捕捉人和马的喷薄的情欲;他为犹太人的命运悲伤,但却向往成为他们的天敌哥萨克。”

    看到这里,我突然想起另一个犹太作家,以色列的奥兹在回忆童年恐惧的时候,也曾说过:“整个犹太人的历史,就是一部爱与黑暗的历史。在漫长的岁月里,我们没有自己的家园、没有自己的语言、没有安全感。除了书籍,我们一无所有。 我小时候希望自己长大以后成为一本书,而不是作家。人可以像蚂蚁一样被杀死,作家也一样,但书呢,不管你怎样试图要将它灭绝,却总会有一两本伺机生存下来,在某个鲜人问津的图书馆的某个角落里享受上架的待遇。” 
      

      
这种遥远的、来自宿命深处的呼应和共鸣,带着一种惊人的、又有力又伤感的力量。

      这本短篇小说集,有些篇章如果不了解当时的背景,会显得很晦涩。也许,要更好地了解这些小说,应该在每篇后面加上与该篇相关的那场战役的背景介绍。也许,应该对照着王天兵后来写的《哥萨克的末日》一起看。

       但对我来说,巴别尔浓烈的个人色彩,也许只有他才会运用的描摹和书写的方式,已经让我叹为观止:

P1

       静静的沃伦逶迤西行,离开我们,朝白桦林珍珠般亮闪闪的雾霭而去,随后又爬上野花似锦的山冈,将困乏的双手胡乱地伸进啤酒草的草丛。橙黄色的太阳浮游天际,活像一颗被砍下的头颅,云缝中闪耀着柔和的夕晖,落霞好似一面面军旗,在我们头顶烈烈飘拂。

(《泅渡兹勃鲁契河》)

 

P33

       夜晚用它苍茫的被单将我裹在提神醒脑的湿润之中,夜晚把它慈母的手掌按在我发烫的额头上。

       。。。“真理能让不管什么样的鼻孔通气,”我念完报后,苏罗夫科夫说道,“要把真理从一大堆杂七杂八的东西挑出来别提有多难,可他就像鸡啄米那样一啄一个准儿。”

       苏罗夫科夫这话是指列宁,他说师部直属骑兵连的排长,后来我们到干草棚去睡觉。

       。。。我做了好多梦,还梦见了女人,可我的心却叫杀生染红了,一直在呻吟,在滴血。

(《我的第一只鹅》)

 

P34

       那颗怯弱的星星在橙黄色的碎霞中燃烧,宁静,礼拜六的宁静,笼罩在日托米尔犹太人区歪歪倒倒的屋顶上。

(《拉比》)

 

P38

       我们迎着落日走去。夕照似沸腾的河流,沿着如同绣巾一般的农田滚滚前去。宁静透出玫瑰红的色彩,大地横卧在那里,活像猫的背脊,覆盖着闪闪发亮的庄稼的绒毛。

(《通往布罗德之路》)

 

P65

       我们就这样失去了赫列勃尼科夫。为此我很难过,因为赫列勃尼科夫跟我性格相像,是个性情平和的人,全连只有他有茶炊。每逢不打仗的日子,我就跟他一块儿煮茶喝。同样的情欲激荡着我们。在我们两人眼里,世界是五月的牧场,是有女人和马匹在那儿走动的牧场。

(《一匹马的故事》,这是我最喜欢的篇目之一,关于一个爱马的男人。)

 

P144

       她呆住了,木立在那里,垂下双手,披在她身上的老式女斗蓬像是浇铸在她苗条的身躯上的。

(《》,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篇,也许还是因为我是女人,喜欢在铁血、杀戮和情欲之外,还有的,侠骨柔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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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忍不住,秀一下!

一苇 发表于 2008-04-24 12:16:21







逛街偶得,可爱,就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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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看了《投名状》

一苇 发表于 2008-04-21 09:59:11

 

       看来奖项的力量是巨大的,再一次路过那个几乎天天都要经过的碟摊,香港电影金像奖终于让我下决心,还是买了吧,好歹人家也是大赢家呢!最热的时候,一直没看,因为觉得故事太灰暗,自己可能承载不了。

       因为大略地知道故事,所谓生死也就不再那么重了。反倒可以跳脱一些,没心没肺一些。

       看到庞青云刚刚入伙,在山谷大战的那段,就是“擒贼先擒王”的那场,最后利落的鼓点停当,忍不住想像旧时看戏一样叫一声好。这段真是太棒了,节奏、鼓点酣畅淋漓,很像京戏里最提气的那种起范儿。

       中间苏州城被围的一段,庞青云与莲生在生死场上重逢,挣扎、逃离、欲拒还迎,导演让他们两人在坑道里乱走,也还是像京戏,那种急急迈着碎步满台走,挣扎、心乱、不甘愿,走也走不了,逃也逃不掉。

       以前看人说京剧高山仰止的话,因为不懂,也难免怀疑也许大多过誉,仿佛遗老遗少不甘心的样子。今天在这两个片段,突然让我电光石火地感受到,好东西,不管多老,多式微,有人懂了,把它的精气神放大出来看,的确让人叹为观止。

       不过从编剧的角度看,很多地方都比较草率。有人说,大陆版有所删节,特别是三人同纳投名状的一段。记得之前看什么电影,在电影院,是这个片子的预告片,正是纳投名状的一段,画面很刺激。但看的碟,大陆版里,果然没有。而没有这个部分,三人生死与共似乎就不够说服力,最后分崩离析当然也不够震撼人心。

况且,之前庞青云初显身手,仍是山谷大战那段,心计、身手,对机会的拿捏,已经让赵二虎看在眼里,那一仗胜后,赵的脸上讪讪的,知道自己大哥的位子终将让给此人。但电影没有顺着这条情绪写下去----例如赵这种草莽英雄,怎会完全臣服在庞这个外来人的脚下,除非再给出一些让人信服的理由。也许就是“八百人搅乱五千人”的那一仗?

最后庞到底被谁放了冷枪,我倒觉得不必写那么清楚,因为之前魁字营,那些他曾经杀过的人的同党,朝廷内部的纷争,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杀他。倒是没觉得他为什么非得杀赵,赵似乎还没到威胁庞地位的地步。或者这里的文章没有做足?

但用N的话说,你没听见那个朝廷的老头儿告诉他自己进宫的这条路直走到白发苍苍了吗?而庞盛年得志,自然不能容他人在卧榻旁安睡。但庞要在魁字营等人的众目睽睽之中坐稳江苏巡抚的这个位子,不培植几个自己人、亲兄弟怎么行?庞在地位不稳的时候居然拿自己人先开刀,怎么也说不过去。

庞和莲生的关系也还没有到非要除掉赵不可的地步。起码电影里看起来不像。倒是庞发觉姜知道了他和莲生的秘密,出于大局考虑,倒是应该先杀掉姜。

算了算了,我一个糊涂人,从来没搞清楚过人心里那些曲里拐弯的事儿,就别在这里乱寻思了。

每一次庞振振有词地给赵、姜等人摆事实讲道理,要少对多,要杀人灭口的时候,都觉得这人挺虚伪的。劳心者,到底还是治了人。

徐静蕾还真是不错。看片子的时候就一直在琢磨,也许是导演好吧,就是让她的“不演”显得那么真实动人。这个女人的命运着墨不多,倒是都写清楚了。最后的挣扎的确让人感慨。

美术和摄影没得说,非常好。觉得做这个片子美术的奚仲文真是很有自信,光是黑白的调调,稍微加些暗红都能让画面那么美。特别注意到,庞青云进紫禁城的那段,整个片子的颜色开始变了,变得丰富、温暖、华丽。的确,从生死场的黑白爬出来的人,一旦遭遇人间华美的极致,想不动摇,真难!

想到这里,觉得这才是美术对于导演意图的配合。

也许是这三十多年来,也算是经历过一些人生;也许是这个片子对于人性的灰暗有剖析,但还没有到一针见血的地步,我反而觉得,人生大多如此。谁都很难说自己站在庞的位置上会把握得好,对于心爱的女人,对于九死一生之后的飞黄腾达。而越是活得清楚的人,越难割舍,越不甘心为了任何人死,无论什么理由。因此,友谊、爱情,当人置之死地的时候,还顾得上吗?不知道。

承诺是容易的,持守是困难的。

突然想,如果庞遇到一个机会,非得向赵表忠心拉拢他,而他和莲生的关系又无法解释了,怎么办?呵呵,他也会杀掉莲生的。但导演不会这么拍吧,放着那么多女观众的票房不要了?

常常觉得我们受过的很多教育就是在美化这个其实一直都不美好有缺憾的人生,所以迎头遇上现实的时候才会有受骗多年的感觉。其实,生活本来就是如此。把人和生活本来的样子拿出来给人看,比那些徒劳、虚伪的美化要道德得多。

让我们都能接受这个现实,同时,别忘了,还要努力去超越它。否则我们的人生才是真的失去了希望。

整个电影里,最让我感动的是那些为了生存、为了一口饭去冲锋陷阵,或者被人围成铁桶一样命如草芥的普通人,当他们还不知道命运这回事的时候,他们的命运已经被他人决定了。觉得那很像是大多数人生命的常态,而我也是其中的一分子。(这么想着,是有些灰暗了,就此打住。)

电影里金城武的角色很讨人喜欢,有一段光着头看着一个母亲哭自己儿子的特写,眼睛真大,眼神非常像个孩子,无辜懵懂。就是一口牙齿太白,太抢眼,害得我总在想,这是那个牙科诊所的杰作呢?

走着神,也被触动着,看完了这个电影。

还好,这就是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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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雨天

一苇 发表于 2008-04-17 00:00:42

 

       下午去接孩子,雨已经停了。人行道边是刚刚换了新叶子的香樟树,潮润的水气裹挟着香樟树特有的接近橙子皮的香气,空气湿湿的,很新鲜。

       突然觉得这就是上海的味道。

       昨天看别人的文章,在结尾处看到他说,自己曾见证这个国家的“拐点”。是的,拐点,是个很有力的词。而上海,这个我曾经一直拒绝,到现在也说不上有多亲密的城市,不也是我的拐点?

       我从没想过我会跟这个城市发生如此紧密的关系,91年到现在,快20年了。如果不是那年报志愿的偏差,我会在哪里?爸爸会在哪里?妈妈是不是还活着?那是另一种命运,另一个故事。

       如果不是我先到了上海,爸爸会不会当年执意要离开兰州的时候,有如此明确的目标,以至于我成了一个很重要的借口,再加上他一直要圆的梦,最终很容易地做出了,今天看来,特别是对于我们的家庭来说,似乎很随意,甚至太过随意的决定。回头再看,他没有能实现他的梦想,尽管直到今天他还不承认,而我,也愿意配合他,不承认。

而妈妈不在了,我失去了曾经有过的家,永远地失去了。

记得当时知道他们即将调来上海的消息的时候,是在大学的自修室里,阶梯教室,四面都是人。我突然痛哭起来,不出声,但泪如泉涌,不知道怎么了。当时想,也许是独自在外悠游的好日子又该结束了。

但在3年后的深秋,有天,我仍然还记得当时的痛哭,我突然发现,原来我也是有第六感的。我被什么力量告知,那将是我生命里一个重要的拐点。

如果爸爸的事业没有那次让他很恼火的中断,或者他没有那么在意那个在别人看来又算得了什么的中断----他什么都不会少,地位、新的工作,生活更不用说了,他们不会来上海。我呢,既然一直迷茫着,我也不会那么苦心钻营要留在这个我不喜欢的城市。

我应该会回到兰州,在某个研究所,或者某个国企。一晃,也到了今天。像我熟悉的一些朋友那样,说起周围的人事,某某跟某某的斗争,单位里的八卦,孩子,休闲的生活。可能仅仅是在某个瞬间,会听到离开兰州的一些同学都混得很好,心里隐隐有些虚荣的痛。但那还是很容易被安慰的痛,还能怎样呢?谁不一样要过日子。

奥运了,上海要办世博了,那肯定也不是我关心和羡慕的内容。我并不怀念这个城市,就像我也不怀念我的大学。

那会是一个完全不同的我了,一个也许现在的我,无法想象,也无法理解的我。

也许是从小离开老家,懵懵懂懂去了一个感觉最终要离开、也曾努力要离开的城市,仍然是懵懵懂懂地来到了这个从未想过会留这么久的城市。我似乎从未有过任何故乡的感觉。今天,对我来说,N和孩子在哪里,哪里就是我的家,我的故乡。

在爸爸的家里受到莫大的伤害离开的时候,记得N 曾经跟我说:“没关系的,你不喜欢这儿,喜欢海边,我们可以去威海那样的小城市,我找个跟计算机相关的工作,在那里一样会挺好的。”当时觉得很安慰,现在仍然是。

有家,真好!

不知道怎么信马由缰就到了这里,我说这篇文章。

一路走去儿子学校的路上,和着上海雨水的味道,我想了很多。

而今天,有些无聊的时候,找到的竟是买了很久也放了很久的巴别尔的《骑兵军》。信仰,的确是打开西方文学大门的一把钥匙,不是说因此就可以路路通了,但至少有些门,或者窗户,你没有这把钥匙,打不开。

真怪。上海阴柔的雨天,人类历史上最后一次大规模的骑兵会战。我总是给自己创造一些奇怪的遭遇,但,感觉很好。因为发现,原本看不下去的,竟然神奇地走了进去。也是短篇小说,可以随时停下来。到底还有正事,没干呢。

巴别尔的经历,让我再一次觉得,有些人来到这个世界,就是旁观一下就好了,比如杨丽萍老师,而有的人来了,就注定会轰轰烈烈地活着,为了找到一个注定要死的入口。他们用力地、不眠不休地活着,就是为了死。巴别尔,在我看来,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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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声音,赞同的立场

一苇 发表于 2008-04-15 20:31:44

       最近常常关心的那个事件,终于等来了一个让我喜欢的声音,的确,除了赞同之外,这也是第一篇让我看了之后,会莞尔一笑的文章。这个男生真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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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版中,我最喜欢的一张,被深深感动:

    


感谢落木萧萧下jayznb ,http://www.ycool.com/space.php?uid=162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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